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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淮安人網 于 2020-8-27 09:33 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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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條例》第二十二條規定:“駕駛、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。具體實施的時間和區域,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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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8-27 09:30 上傳
# m/ F( }7 c% f" M. `早在今年年初,市公安交警部門就已經全面開展“戴頭盔、亮車尾、保安全”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集中宣傳活動。同時加大對各類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力度,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、暢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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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9 T3 {8 E( O6月上旬,市政府研究決定將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政策提上議事日程,指定市公安局作為承辦部門負責通告的起草工作。
+ S( S, L( G# F8 w市公安局十分重視,成立領導小組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精心組織起草,形成《通告》(送審稿)。6月下旬,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問卷調查,召開研討、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,并組織人員進行風險評估。
" f, B. |, n7 G5 d: e9 ?( l' {8月20日,市政府召開會議,審議通過了通告內容,今天正式發布。 5 |, J# W1 H0 S6 E8 W u9 }$ V' ~: C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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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8-27 09:30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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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. N* j7 |& P5 f' K) v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,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的規定,通告如下:一、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,駕駛、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。 0 j6 L8 w& `) k1 v
二、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,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。 ! |2 H+ x* W/ m; m
三、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 6 _- @9 z @/ d& ]6 Z+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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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8-27 09:30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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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]% N! C3 ^3 J ^, n: U也就是說 淮安交警將于10月1日開始 對駕乘電動自行車 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進行處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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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^6 y5 z1 S, u為了確保通告落實到位,10月1日起,交警部門將采取以下措施:
) X' e$ S/ v* R1 M: C4 A一是罰款處罰。如果是第一次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,交警部門將處以警告或20元罰款;第二次或二次以上被查獲的,將處以50元罰款。 ' t! D1 N9 }$ f9 a! s! O
二是曝光抄告。交警部門將運用人臉識別技術,對被處罰人員進行大屏和網絡公開曝光,機關、企事業單位人員將違法信息抄告其所在單位。 ?' _+ t' y. t9 H
三是聯合懲戒。交警部門將建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,定期記錄歸集電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失信信息,推送到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,聯合相關部門和單位依照規定實行聯合懲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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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X0 ]% B; b6 W0 T: U處罰和懲戒不是目的 主要為了保護市民的交通出行安全 請廣大市民從自身安全角度出發 遵守交通法規 主動戴盔出行 " |# H5 O2 @2 r; r" F
關于電動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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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a/ E6 @& F+ s* _ 《條例》規定,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,應當依法經所有人居住地設區的市、縣(市)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,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。違反《條例》規定,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未按照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掛、故意遮擋、污損號牌上道路行駛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。 ; K" h. g0 N3 Z0 n" L5 M
《條例》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電動自行車;不得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,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;不得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裝置,使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;不得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車篷、車廂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。 & i) J* n% H& E9 I# u
《條例》規定,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。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,搭載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。十六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。 * _! Q) a0 S) u2 j' Y. b1 P
專注騎行不分心
: B( d6 V5 z2 s9 X/ ]( `1 D 《條例》規定,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,不得有逆向行駛、牽引動物、手持物品或者瀏覽電子設備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,不得駛入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區域。禁止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。
' h) S l. M- `5 t% B7 @《條例》規定,本條例實施前按照省、設區的市有關規定申領臨時信息牌的兩輪電動車,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上道路行駛,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(淮安市過渡期至2024年4月14日)。
( a ~1 b/ e2 }1 W8 U) T2 z9 f3 ^安全頭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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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8-27 09:30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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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交警提醒 廣大市民從自身安全角度出發 主動遵守交通法規 駕乘電動自行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1 p% d9 j& b# z1 B5 R*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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