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時男友送我的14萬轎車,如今分手我憑什么還給他!
“戀愛時男友送我的14萬轎車,如今分手我憑什么還給他!”憤怒!近日,四川南充市一男子氣憤爆料稱:談戀愛時花了14萬為女友買車,現在分手了,索車卻遭女子拒絕!目前,該男子已將前女友告上法庭,然而法院的宣判結果讓網友感到意外!知情者爆料稱:當時熱戀時,四川南充市男子唐某花14萬元給當時的女友馬某購買了一輛轎車,為了表示誠意,男子將這輛新車登記在女友名下!
但隨后,女子以感情不合為由,提出分手!于是男子唐某向女子馬某索要自己買的轎車,但女子馬某拒絕了他的要求!
于是男子唐某將女子馬某告上法庭。最終,當地法院宣判:送給女子東西歸女子所有,駁回男子訴求!
男子唐某委屈表示:女子除了索要一輛14萬的新車,還向自己索要10萬元來還債務,女子馬某明顯不是正常交往,而是假借談戀愛名義獲取財物和還債!
但熱戀期男子屬于自愿贈予行為,因此當地法院也只能宣布:女子熱戀期所獲贈財物屬于女方所有!
此事一出,網友紛紛表示震驚和憤怒!
一些網友表示:女孩還是歸還男子的財物吧!別搞得最后為了點錢,惹怒了男子,最后女子丟了性命!這種悲劇不少!
也有網友表示:這樣判決,以后會出現更多的女子假借談戀愛名義,騙取男子錢財的事情!
不過也有網友表示:男子自己一時頭腦發熱送給女子的財物,要回去也太沒格局了!不就區區不到20萬的財物,幾頓飯的事而已!男人要大度一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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